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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人民銀行1月16日發布關於中美第一階段貿易協議關於匯率與金融開放章節的說明
  • 在匯率部分,中國人民銀行表示有助於加強中美雙方在匯率問題的溝通,語言表述上全部為雙方共同義務、完全對等
  • 在金融開放部分,中國人民銀行表示金融開放是中國深化金融改革的既定方向,中美雙方在金融領域合作大於競爭,整體而言是同向而行

中國人民銀行1月16日發布關於中美第一階段貿易協議關於匯率,以及金融開放章節的說明,在匯率部分中國人民銀行表示有助於加強中美雙方在匯率問題的溝通,語言表述上全部為雙方共同義務、完全對等。

在金融開放部分,中國人民銀行表示金融開放是中國深化金融改革的既定方向,中美雙方在金融領域合作大於競爭,整體而言是同向而行。

關於中美第一階段經貿協定匯率章節的情況說明

2020-01-16 12:02:09

此次中美第一階段經貿協議的第五章為《宏觀經濟政策、匯率問題和透明度》。在該章節中,雙方同意尊重彼此貨幣政策自主權,實施由市場決定的匯率制度,避免競爭性貶值,保持資料透明度,通過協商解決分歧。中美作為世界上最大的兩個經濟體和主要儲備貨幣發行國,就匯率問題達成公平互利的共識,既有利於兩國加強溝通和協商,促進宏觀經濟的穩健運行,也有利於全球外匯市場的有序運行和調整,維護國際貨幣體系的穩定。

一、有關背景情況

每個國家都有權利選擇適合自己的匯率制度,各國要相互尊重對方貨幣政策的獨立性。同時,匯率也是貨幣之間的相對價格,影響著國際貨幣體系的運轉、國際收支和貿易等諸多問題。為了避免一國將匯率作為工具來提高本國出口商的競爭力,通過匯率貶值獲得不公平的競爭優勢,匯率問題歷來都是國際協調的焦點,也是近期一些主要貿易協定討論的重點。

二戰後建立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其核心目的就是對貨幣問題進行協調,維護匯率穩定,保持成員國之間有秩序的匯兌安排。1947年簽署的《關稅及貿易總協定》(GATT)則規定,締約國應與IMF合作,加強匯率和貿易措施的協調。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二十國集團(G20)領導人峰會宣言也多次強調各國應加強在匯率問題上的協調。

匯率問題也一直是中美之間的重要問題。2006年,雙方建立了中美戰略經濟對話機制,匯率是其中的一項重要議題。雙方多次強調推進由市場決定的匯率制度,增強匯率靈活性以反映經濟基本面。

總體看,匯率問題歷來都是國際經濟和貿易領域的協調重點,此次中美在第一階段經貿協議中寫入匯率章節也是延續了這一傳統。

二、匯率章節的主要內容

此次協議中的匯率章節共13條,包括以下四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總則,包括:一是彼此尊重對方的貨幣政策自主權;二是雙方認識到實行靈活匯率制度在可行情況下能夠起到吸收衝擊的作用;三是雙方共同的目標是奉行增強經濟基本面,提升透明度並避免不可持續的外部失衡的政策。

尊重貨幣政策自主權,意味著一方不能借助匯率問題干涉另一方自主實施的貨幣政策。其他原則性共識則為國際社會的普遍共識,與我多年來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的方向一致。

第二部分是雙方在匯率政策上做出的承諾,包括:一是恪守G20公報中關於匯率的承諾,避免競爭性貶值以及避免將匯率用於競爭性目的;二是雙方均受IMF協定約束,避免通過操縱匯率或國際貨幣體系來阻礙國際收支的有效調整或取得不公平的競爭優勢;三是雙方將實現並維持市場決定的匯率制度;四是雙方將保持經常溝通,並就外匯市場情況、活動與政策進行溝通協商。

這些內容有些是G20、IMF多邊框架下各國做出的承諾,如2016年G20杭州領導人峰會宣言即寫入:“我們重申,匯率的過度波動和無序調整會影響經濟金融穩定。我們的有關部門將就外匯市場密切討論溝通。我們重申此前的匯率承諾,包括將避免競爭性貶值和不以競爭性目的來盯住匯率”。有些內容是IMF成員國本身需要遵守的義務,如IMF協定中規定,成員國應“避免通過操縱匯率或國際貨幣體系來阻止國際收支的有效調整或獲得不公平的競爭優勢”。此外,協定中還強調雙方將就IMF對各自的匯率評估保持溝通協商,這一點有特殊的背景。近年來,部分國家在匯率領域搞單邊主義,但IMF作為國際權威評估機構,一直堅持公正客觀的評估,認為人民幣幣值是大體符合經濟基本面的,有力地駁斥了一些錯誤觀點。此次協議中,雙方強調將對IMF評估進行溝通,有利於尊重國際機構的權威客觀評估,從而有效約束單邊主義行為的發生。

第三部分是關於資料透明度,包括:一是雙方應及時公佈相關資料,包括國際儲備、遠期頭寸、國際收支、進出口等資料,二是雙方同意按時公佈IMF第四條款磋商報告,同時繼續參與IMF官方外匯儲備貨幣構成調查。

近年來,我國資料透明度不斷提高。經我國同意,IMF每年都會定期公佈我國第四條款磋商報告,介紹對我國經濟和宏觀經濟政策的全面評估情況。同時,為了提高我國宏觀經濟統計資料的透明度、可靠性和國際可比性,為宏觀經濟決策提供有力依據,2014年,我國採納了IMF資料公佈特殊標準(SDDS),並已經常態化公佈宏觀經濟及匯率相關資料。此次協定中提出公佈的資料均是我國已經公佈的資料,且有些資料的公佈時間還要早於協議中規定的時間。例如,我國每月例行公佈貨物和服務貿易資料,並在每月結束一周左右就公佈外匯儲備資料。

第四部分是關於雙方分歧的解決。協議規定,如果雙方在解決匯率問題方面出現分歧,由中國人民銀行和美國財政部在經貿磋商中建立的雙邊評估和爭端解決安排框架下解決;如果不能解決,則請IMF在其職責範圍內協助解決。

這些條款為雙方解決分歧提供了明確的路線,有利於雙方有效管控分歧,把匯率問題交給專業部門,也提高了解決問題的有效性。同時,協議規定在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時,將通過中立的IMF在其職責範圍內協助解決,這符合IMF作為國際權威匯率評估機構的職責,也有利於約束單邊行為。

根據上述協定內容,美國在2019年8月認定中國為匯率操縱國的做法缺少事實依據,其單方面貼標籤的行為也與協議中雙方約定的解決分歧的方式不符。在匯率協定的談判過程中,中方反復向美方闡明了對“匯率操縱國”問題的堅定立場。2020年1月13日,美國財政部發佈的匯率政策報告不再認定中國為“匯率操縱國”,為中美匯率協議的有效執行創造了條件。

三、匯率章節的簽署具有積極作用

第一,匯率章節為未來大國之間協調匯率政策立場提供了可參考的範本。該章節在語言表述上全部為雙方共同義務,完全對等,並多次強調相互尊重,重申已有的多邊共識,體現了平等互利的新型大國關係。

第二,匯率章節有助於加強中美在匯率問題上的溝通,有效管控分歧。匯率問題一直是中美之間關注的焦點。此次雙方採用去政治化的方式,重申在匯率方面的共識,並為未來可能出現的分歧預設了解決方式和管道,有利於雙方增信釋疑。

第三,中美就匯率問題達成共識有利於維護國際貨幣體系的穩健運行,促進全球經濟的長期穩定發展。全球經濟和全球金融市場密切相連,大國宏觀經濟政策帶來的影響尤為明顯。中美作為世界上最大的兩個經濟體和SDR籃子貨幣國家,在匯率問題上達成一致,有利於促進雙方外匯市場和宏觀經濟的有序運行,從而維護全球外匯市場的穩定,促進國際貨幣體系的穩健運行和全球經濟的長期發展。

關於中美第一階段經貿協定金融服務章節的情況說明

2020-01-16 12:04:26

金融業開放是我深化金融改革的既定方向,中美在金融領域合作大於競爭,總體上相向而行。此次中美達成金融服務業協議,反映了我近年來主動有序擴大金融業開放的進展,有利於增強我國金融體系的競爭力和韌性,有利於中美雙方在金融領域加強合作,對維護和促進中美關係大局發揮積極作用。

一、金融服務章節的特點及主要內容

此次金融服務章節共24條,涉及銀行服務,信用評級服務,電子支付服務,金融資產管理服務,保險服務,以及證券、基金管理及期貨服務六個方面。

協定有三個特點:一是雙方義務基本對等。在每個單獨的領域,雙方均就具體問題做出了承諾。二是中方承諾基本上都是近年來我根據自身需要、已經主動推出的開放措施,協議是這些措施的反映和細化。三是美方對解決我中資機構近年來赴美展業遇到的實際難題也做出了承諾,體現雙方對等的權利和義務。

具體而言,中方承諾主要包括:一是放寬金融業准入限制,放寬外資在保險、證券、基金管理、期貨領域的持股比例和業務範圍限制,取消新設立外資保險公司准入前30年保險業務經營資歷要求等。上述內容與我國近兩年來推出的很多開放措施是一致的。二是在我已開放的領域,依法受理並審批美資機構的業務資質申請,包括基金託管、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A類主承銷、信用評級、電子支付、金融資產管理、保險、證券投資諮詢等,其中電子支付領域根據我國相關行政許可程式明確了審批程式。三是優化具體業務監管規則,在評估外國銀行分支機搆從事基金託管業務時將綜合考慮母行資質,這方面已經在部分外資銀行開展了試點。

美方承諾主要包括:一是美國認識到目前有中信集團、中國再保險集團、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等中國機構的申請尚未批准,確認將及時考慮此類申請;二是美國確認給予中國信用評級服務提供者、包括銀聯在內的中國電子支付服務提供者非歧視性待遇;三是美國將繼續允許中國金融服務提供者在美收購不良資產的收購和處置。

上述問題涉及中資機構赴美開展業務遇到的實際難題。我國的金融機構在進入美國市場時,由於兩國的法律制度要求不同,會面臨一些非業務性的法律障礙,需要兩國政府協商解決。包括銀聯在內的電子支付服務提供者和一些信用評級機構在美國開展業務時也面臨著各種困難。此次,美方對解決這些問題做出了積極的表態。

雙方共同承諾包括:允許對方信用評級機構在現有合資企業獲得多數股權,對彼此證券、基金管理和期貨領域不設置歧視性限制措施,在銀行服務及不良資產處置方面深化合作等。

總體看,協定內容與我金融業擴大開放方向一致,既包括外資金融機構“引進來”,也覆蓋中資機構“走出去”,有助於深化雙方金融機構在兩國金融市場的發展及合作。

二、黨中央早在2017年已對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做出明確部署,金融服務協定主要是對我金融業開放成果的再次反映

黨中央高度重視金融業開放工作,高瞻遠矚,早在2017年就已經做出了重要部署,強調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是我國對外開放的重要方面,要合理安排開放順序,對有利於消費者權益、有利於增強金融有序競爭、有利於防範金融風險的領域要加快推進。根據黨中央統一部署,金融系統在認真分析、廣泛調研的基礎上,根據我金融業發展需要,制定了金融業開放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2018年4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博鼇亞洲論壇上宣佈,中國將大幅放寬市場准入,落實各項開放措施宜早不宜遲,宜快不宜慢。首屆和第二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明確對外宣佈,中國正穩步擴大金融業開放,中國的對外開放是全方位、全領域的。2019年11月,國務院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意見》,明確要加快金融業開放進程,全面取消在華外資銀行、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業務範圍限制。兩年來,金融領域貫徹落實黨中央指示精神,陸續推出超過40條具體開放措施。

此次金融服務章節中方承諾內容基本是對我上述開放成果的重申和細化。相比於協議中提及的措施,我已推出的開放措施範圍更廣、領域更寬、層次更深、更具系統性,旨在提供開放、包容、充分競爭的金融環境,最大限度地鼓勵創新,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一是大幅放寬外資在銀行、證券、保險、債券承銷、資產管理等領域的持股比例限制、業務範圍限制和准入資質要求。二是穩步推進資本市場雙向開放,持續優化境外主體參與我債券市場的制度安排,會計、稅收、交易等配套制度不斷完善;擴大滬深港通額度,成功推出滬倫通;推出面向國際投資者以人民幣計價的原油期貨;取消合格機構投資者額度,優化外匯管理制度。三是放開企業征信、評級、支付等領域的准入限制,給予外資國民待遇。目前,絕大多數措施已經落地,外資機構已紛紛進入我國市場順利展業。

本輪金融業開放是黨中央經過深思熟慮、充分論證後做出的正確部署,反映了我對自身金融業開放水準、開放必要性和緊迫性的清醒認識。金融業是競爭性行業,擴大開放有助於引入競爭,促進繁榮和創新。實踐也證明,中資金融機構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完全有實力應對競爭、發揮好比較優勢。

當然,開放金融業並不是一放了之、放任自流,而是要強監管,防風險。在金融業開放過程中,金融監管部門將持續完善監管體系,加強監管,在公司治理、市場建設、金融監管等領域儘快補齊短板,建好各類“防火牆”,使監管能力與開放水準相適應,並加強國際監管合作,在開放的同時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切實維護金融穩定。

三、中美簽署金融服務章節具有積極作用

一方面,中美簽署金融服務章節與我擴大金融業開放方向一致,將助力我國經濟高品質發展。擴大金融業開放是深化金融供給側改革、金融服務實體經濟高品質發展的內在要求。金融業開放通過引入金融機構、業務、產品,增加金融要素供給,有利於統籌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更好地滿足實體經濟差異化、個性化的金融服務需求。

擴大金融業開放也是我國把握全球化戰略機遇的必然途徑。經濟全球化要求在更大範圍、更高層次上實現資源優化配置,把握住全球化戰略機遇要求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效率和能力。近年來我企業“走出去”增加,相關金融服務需求不斷增長,進一步擴大金融業開放,既有助於中資金融機構深度參與國際競爭,提高自身服務能力,也有助於我利用外資金融機構在海外網路、風險管理、產品和服務等方面的優勢,助力對外投融資合作。

另一方面,中美在金融領域加強互利合作有助於促進兩國利益交融,實現優勢互補。金融領域是中美重要利益交匯點,兩國金融互補性強,合作空間大。中美加強金融合作有助於我國更加深度融入全球金融體系,參與全球資源配置,提高我國金融業的整體韌性和競爭力。同時,我國金融市場廣闊,潛力巨大,美資機構和投資者希望深度參與我國市場,共用經濟發展機遇。美資機構的進入也將會為我國企業和居民提供更加多樣化的金融產品,滿足相關的投融資需要。

展望未來,我國將繼續遵循國際化、市場化、法治化的原則,主動有序擴大金融業開放,全面落實准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實現內外資一視同仁。在開放的同時,還將切實加強金融監管,築牢堤壩,維護好金融穩定

資料來源: 路透